欢迎访问邢台天问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网站! 网站首页  |  联系我们
新闻资讯
联系我们/contact us 联系人:孙经理 手机:13932990018 邮箱:yuntaohuagong@126.com 地址: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李村镇后留村村东头路北6号
新闻资讯 首页 > 新闻资讯 > 行业资讯 > 使用聚氨酯密封膏注意事项

使用聚氨酯密封膏注意事项

发布时间:2020.07.27     新闻来源:彩钢复合板胶|聚氨酯双组份胶||邢台天问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

    1.不宜用于所有会渗出油脂、增塑剂或溶剂的材料表面。

    2.不宜用于密不透风的场所,因为聚氨酯密封膏需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固化。

    3.不宜用于结霜或潮湿的表面。

    4.不宜用于连续浸水的地方或终年潮湿的地方。

    5.密封膏胶在材料表面温度低于4℃或超过40℃时,不宜施工。

    6.温度低于5℃或超过50℃时,不宜施工。

    低模量聚氨酯密封膏储存期限:请贮放于干燥地方,使用前请勿打开封口,贮存温度应低于30℃,建议出厂后 9 个月内使用。保质期:12个月。

版权所有:邢台天问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     技术支持:邢台融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方式

contact us

联 系 人:孙经理
联系手机:13932990018
公司电话:13932990018
公司地址: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李村镇后留村村东头路北6号